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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县信访局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8日   作者:县信访局   来源: 本站  浏览量: 3224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10月31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县信访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2月2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信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县信访局制定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县人民信访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即行即改,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截至目前,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类型9个方面问题24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问题24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一)针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不够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视不够”问题

1.关于“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流于形式,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用新思想推动信访工作不力”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整改以来开展局领导班子会、干部工作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支委会、党员大会等均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列为第一议题传达学习,共开展各类学习31次。二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等内容开展研讨发言,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信访工作业务有机结合,做到及时跟进学、系统研究学、结合实际学,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开展主题教育有差距,主动学习和谋划不够。

整改措施及成效:完善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将信访工作纳入学习研讨议题,坚持学深学透,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研究创新信访问题化解方案,用新时代信访工作精神指导实践工作,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化解。整改以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2次,党支部学习研讨3次,将信访工作纳入学习研讨4次。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信访问题办理不力,进京访形势严峻。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开展信访问题大排查工作,整改以来县信访联席开展矛盾纠纷、信访问题、涉法案件“大排查”工作,经排查,共排查出信访问题46件,下步将逐件落实包保化解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信访及联席会议工作职责职能,严格落实进京访、突出信访事项县领导包案制度,制定化解方案,加大接访、约访带案下访,积极协调化解信访问题,实现“控增量”,“减存量”的工作目标。三是实行信访问题月研判月通报机制,完成每月专题研判1次信访工作形势,通报1次信访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化解信访问题1次以上,每半年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信访工作1次以上,特殊敏感时期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并认真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事要化解,人要稳定。整改以来完成研判通报4期,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4次。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聚焦主责主业力度不够,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落地落实有差距,信访工作社情民意“晴雨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4)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力度不够,推动落地落实不扎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并结合实际,健全完善了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开展信访干部业务水平培训1期,组建了信访工作法治化专班及工作制度,制定了我县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实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真正让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现场答疑解惑的形式,在5月份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为期1个月的《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开展集中宣传,共发放宣传册1000余份,现场答疑解惑30余人次。三是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责任,由信访局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定期对信访问题突出的乡镇和部门《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对信访形势分析研判不足,化解疑难信访问题力度不够,重复访治理不力。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信访形势研判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研判通报机制,及时发现突出信访问题并督促责任单位化解到位,整改以来共发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通报4期;二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职能,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判进京访、重复访治理等突出信访问题,推进疑难信访问题化解力度,整改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4次,专题会议1次,研判突出信访问题21个。2024年以来截至目前全县无中联办、省联办、州联办导流重复信访问题。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未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的问题

(6)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未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制。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及时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县委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整改以来,县信访局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1次;二是压紧压实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2024年6月13日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调整领导分工并印发《关于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明确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职责,班子成员定期报告自己抓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23年县信访局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写入述职述廉报告。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利用新媒体对外宣传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僵尸”网站的情况。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僵尸”网站、APP等及时进行清理注销,2024年6月,申请注销了县信访局管理的“镇远群众工作”和“镇远县群众工作”两个“僵尸”微信公众号。二是2024年5月6日,“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软件已根据上级要求,更换为贵州省信访信息系统,贵州省信访信息系统县级无新媒体发布信息权限,县信访局没有利用新媒体发布信息平台。三是对信访宣传工作进行复盘,明确专人对局宣传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进行更正更新,落实宣传工作“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宣传工作及时准确。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持续纠治“四风”缺乏韧性,资金资产管理和制度落实存在风险漏洞问题

4.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厉行勤俭节约做得不够,学风文风会风不实,制度建设有漏洞的问题

(9)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违规发放的节日慰问品、超标报销的差旅费进行清退,已督促相关人员退还,并于2024年4月16日将清退的退回款项(发放节日慰问品1200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1040元)缴存至县财政代管账户;2024年5月14日再将所有退回代管账户款项上缴国库。另因其中违规发放“三八”妇女节慰问品(金额200元)1人为临聘人员,该人员已于2023年辞职并外出务工,故未能联系其退回该200元款项。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

(10)“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单位及个人材料搞“拿来主义”。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对2017年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约谈和分级约谈制度及2021年1月26日班子会议纪要档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二是开展了干部职工公文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公文起草、文字撰写、文稿印发水平。三是严肃纪律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四是严格落实公文办理“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公文材料规范。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1)未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制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召开班子会议,将2021年制定印发的《镇远县信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员落实监督责任工作制度》废止;二是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制度,按照制度开展相关工作,并严格监督执行。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2)未严格执行每月做账对账,编造人数报销误餐费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务会计管理制度,2024年以来针对该问题已落实单位财务人员及时做好每月做账对账工作;二是2020年2月至2021年9月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比总账现金余额多35元的问题,原因是财政补拨付我单位公务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但入账通知单一直未找到,直至2021年9月找到入账通知单并入账,故出现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比总账现金余额多35元的问题,针对问题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做好票据管理工作,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三是针对报销加班误餐费用不规范问题,经核实报销误餐费用人员袁某某、田某某、邹某某3人当日已出差,不在误餐人员之列,因报销误餐人员清单是之后报销时填写,经办人员记错就餐人员信息。整改以来,我单位已按照现行的《镇远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积极进行整改,并严格按照现行的管理办法报销差旅费用。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3)财务支出附件不完整,白条下账,长期存在其他应收款数额较大且无法说清楚来源。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系白条下账的问题,2017年5月支付给干部职工个人垫付的费用未附有相关情况说明和材料,针对此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严格落实财务相关制度,完善报账流程,杜绝今后再发生此类事件。2018年11月支付唐某某执勤维稳生活费1388元系白条下账,经核实该笔资金为补付唐某某垫付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执勤生活费用欠款,相关附件在2018年4月账册(该笔资金总额为18388元,已于2018年4月支付17000元,因当时财务现金不足,尚欠1388元于2018年11月支付,因附件材料过多,财务人员未将相关附件复印作为2018年11月支付材料附件);二是2019年以来一直存在其他应收款15468元,经财务人员核实为单位垫付的人社局未拨付见习生工资,其中人社局已拨付13668元,未拨付1800元。但财务人员做账时未及时冲销已拨付款项13668元,故一直出现其他应收款项15468元,针对此问题,我单位已于2023年9月将人社局已拨付的款项予13668元以冲销,实际人社局未拨付其他应收款为1800元。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固定资产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台账与实物相差较大。

整改措施及成效:经核实,部分资产为已报废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部分为单位已使用但未付款并未入账的固定资产,故出现台账与实物相差较大的问题。2024年针对该问题我单位开展了一次固定资产大清理行动,对实际现有台式电脑19台、打印复印传真机14台登记台账。下一步我局将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相互核对、清理盘点,保证账实相符;严格资产的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对损坏的资产及时上报;对报废资产及时上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报批,并完善有关手续,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履行统筹协调职责不力,“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有差距问题

6.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未专题研究和向县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措施及成效:从思想上提高重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一次,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研究解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委报告。2024年6月17日,我局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4年5月14日,我局召开了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局党风廉政工作。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实,结合岗位风险点约谈提醒少,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和风险防控措施,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和岗位实际,常态化开展约谈,同时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开展预防提醒谈话,整改以来开展常态化约谈1次,节假期期间预防提醒谈话4次。二是签订了《2024年党风廉政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7)“三重一大”议事不规范,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班子会议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作为主要负责人不提前定调,不在会中提前表态,防止“一言堂”情况发生。整改以来,共召开局领导班子会议10次,均落实末位发言制度,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针对责任压实不够履行信访统筹协调工作职责有差距,“阳光信访”便民利民和服务群众做得不够的问题

(18)未压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

整改措施及成效:压实驻村干部和帮扶干部责任,局领导班子定期到村督促驻村“第一书记”严格按照制定的任务清单开展帮扶工作,并每季度听取1次驻村帮扶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到村开展1次以上驻村工作督导调研,同时督促干部职工落实好驻村帮扶任务。整改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村开展督导3次,干部职工分别走访脱贫户和监测户10余次。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0)落实“阳光信访”标准化建设存在短板,便民利民和服务群众有差距。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完善了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晰了工作职责,对网、信、访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明确,建立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指南和导引图,积极协调化解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切实实现为民服务宗旨。二是完善畅通群众网上信访投诉渠道,2024年5月6日,“阳光信访”信息系统软件已根据上级要求,更换为贵州省信访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了网上信访系统建设。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1)党建材料照搬照抄,支部规范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公文办理“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杜绝材料照搬照抄情况。二是以县直机关工委培训计划为依托,加强对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增强党务干部处理工作的能力水平,切实做到业务素质精,作风纪律严,工作标准高,完成任务好,2024年我局党务干部参加培训1次。三是强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内政治生活日常监督管理,强化阵地建设、作风建设、思想建设,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2024年3月,已完成对局党务公开栏内容及组织框架更新。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有差距,支部班子成员职责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全面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支部班子责任,从根本上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其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二是结合信访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充分发挥支部班子成员职能职责,以党建引领信访工作,以党建促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2024年,开展党员志愿者灾后到社区网格清淤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到社区“双报到”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员到社区进行政策法规、环境整治等宣传服务活动;开展为党员过政治生日,发放政治生日贺卡。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3)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杜绝非党干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的情况发生;二是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组织生活会的主题、程序和要求,认真开展专题学习,深入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联系实际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做“老好人”,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实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对上轮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整改长效机制,边改边犯问题持续存在问题

9.对上轮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严格落实整改长效机制,边改边犯问题持续存在问题

(24)在上轮巡察整改工作中,抓常抓长做得不够,未严格落实整改长效机制,边改边犯问题持续存在。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提高党员干部自我革命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认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自我修正、促进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性,确保今后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过程中,能实事求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党员同志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整改促进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干部常态化约谈工作,通过集中约谈、个别约谈等形式,2024年开展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干部之间,主要领导与干部之间的常态化约谈,实现领导、干部约谈全覆盖,及时预防和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干部职工不越红线,不碰底线,干干净净做人,踏踏实实做事。

整改完成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认真履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在抓长抓常、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信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整改落实。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巡察整改成果与履行信访部门核心职责、做好各项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信访工作治理水平结合起来,立足长远,举一反三,持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服务县工作大局。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是履行职责使命,深化整改成果。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在践行“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信访法治化建设中,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增强整改实效、凝聚队伍力量,化压力为动力、化问题为鞭策、化责任为担当,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5722697;邮政信箱:贵州省镇远县㵲阳镇小田溪县信访局办公室;邮编:557700;电子邮箱:zyxfj5722697@163.com

镇远县信访局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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