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作业也叫防雹增雨作业,是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助力乡村振兴的公益事业。人影作业是用“37”高炮、火箭发射装置向天空云层发射碘化银炮弹(简称:人雨弹)、火箭弹影响局部天气达到防雹增雨的目的。为确保人影作业安全,根据《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21〕83号)有关规定,现将镇远县人影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
实施高炮、火箭人影作业,包括人工防雹作业和人工增雨作业。
二、作业规模
2025年全县拟投入作业装备37mm高炮4门、火箭发射系统5套,在全县4个固定作业点(羊场人影作业站、韭菜坪人影作业站、涌溪人影作业站、江古人影作业站)和1个移动作业点(舞阳镇魏家屯村)开展地面防雹增雨作业。
三、作业时间
3月1日至9月30日为常规作业时间,10月至次年2月有重大活动保障或特殊需求时为非常规作业时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航空管理部门确认的时段才能开展作业。
四、作业区域
镇远县所辖区域。作业高炮(火箭)射程为人影作业站点周围10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
五、弹药残骸说明
37mm高炮和火箭发射的人雨弹、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后会产生残骸,作业射程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属正常现象。37高炮和火箭发射的炮弹(火箭)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六、弹药残骸处置
若发现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处理;或与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联系,人影中心将派专业技术人员前往处理。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引起法律责任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意外事件处置
因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为保证作业区域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请作业区域附近群众不要围观。若对我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镇远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华,联系电话:17808557024或0855-5722619。
特此公告
镇远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