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6月6日对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17日向自然资源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工作措施》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自然资源局党组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要求,自然资源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在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落实方面,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扛起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领会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分工、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带头对照整改,发挥示范作用。针对巡察反馈的相关问题,深刻反思,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形成整改台账,推动整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三是聚焦重点难点,牵头攻坚突破。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对复杂疑难问题,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推动问题逐一破解。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论述以及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有力,未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2025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关于自然资源工作论述摘编》纳入学习计划中,并于2025年12月第四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2月第一季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学习;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拟定中心组会议方案,确保主题鲜明;三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对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例会,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进行记录。
2.学用结合不紧密,理论指导实践成效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主动对接农业农村部门,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整改工作;二是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要求,我县通过实施2025年林耕空间置换项目,确保全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25度以上坡地、河道湖泊内等不稳定利用耕地占比整体下降,将耕地的整体质量提升。目前,已编制林耕置换方案,并报请州人民政府逐级审查,同时正在根据省级工作安排对认定类和恢复类地块开展外业举证工作。
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像保护大熊猫那样保护耕地,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不到位,落实耕地保护职责有差距。
整改情况:印发《镇远县自然资源局耕地网格化巡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网格责任,并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安排部署,加快整改存量“非农化”违法占用耕地,截至2025年12月3日,已整改耕地面积964.48亩,耕地整改率由79.15%提升至90.19%。
4.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仅停留在学习传达层面。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国发2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州县相关工作要求研究我局落实事项,并制定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情况表,实行台账管理,明确责任股室。同时举一反三,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二是印发《镇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2026年度调研计划方案》,建立镇远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调研安排进度表,按期开展调研工作,推动理论学习和实际相结合。
5.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暨“桥头堡”实施意见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闲置土地化解方案并印发实施,核实并完善2025年闲置土地处置台账;二是多次与园区、发改等部门对接开展标准地前期综合区域评估及建立标准地出让指标体系相关工作。
6.推动上级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6日去函凯里公路管理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和县城运公司督促加快整改;二是完成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州级验收并取得意见;三是完成6家砂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销号工作。
7.落实重点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了问题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去函乡镇及相关部门,督促全力推进整改;截至2025年12月1日,已整改耕地面积15.272亩,整改率从0提升至26.31%;二是印发《镇远县自然资源局耕地网格化巡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巡查排查。
8.履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职责不够有力,服务招商引资企业项目落地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23日批复同意《镇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京加油站”已组卷并呈报州局审查;二是将因无建设项目导致的批而未供土地信息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已完成处置58亩,正在处置211.53亩;三是引导园区钠离子项目合理选址,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8亩。
9.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第三方作业单位开展2025年日常变更调查工作,分别在6月25日报送388个458.88亩新增耕地图斑,8月4日报送965个1851.85亩新增耕地图斑,8月25日报送1278个2678.14亩新增耕地图斑,9月22日报送185个488.12亩新增耕地图斑至省自然资源厅审查,现正在把通过国家审核的日常变更图斑衔接到年度变更工作中,按国家要求认定新增耕地,全力增加全县耕地总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我县2025年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31个,建设规模3305.078亩,设计新增耕地2506.61亩。其中15个项目完成建设并入库,形成指标537.384亩;正在实施项目16个,预计新增耕地1969.226亩。截至目前,拟实施项目5个,预计生产新增耕地639.32亩。2025年以林地管理边界线划定为契机,积极争取,主动作为,划定我县耕地后备资源图斑面积15.2265 万亩(净面积为 12.8946 万亩),其中,已调出林地管理边界线的6.8万亩,为我县下一步耕地占补平衡“扭负为正”工作留足了可用空间;三是针对三个未完成复垦的均已下发复垦复绿通知书,其中一个已复垦,另外两个属于矿山临时用地,下一步将按建设用地报件,不再复垦。
10.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重视不够,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23日批复同意《镇远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二是启动古城、芽溪、黔东经济开发区控制详细性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8—9月已与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3份规划编制服务合同,目前,镇远古城片区和芽溪新城片区两大重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形成成熟草案并完成公示征求意见。三是2025年以来共召开3次县国土空间规划联席会,保障了7个近期项目的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四是开展镇远古城(府城核心区)风貌整治,下发《告知书》要求商户自行整改风貌160余份。整治大河关码头沿河发光字门头22户,新装门头牌匾17户。老大桥至新大桥门头牌匾整治刷漆改色92户。8月1日拆除违规设置门头3处;五是加大“两违”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城区违章建筑监管及查处,对新增“两违”问题“零容忍”。对涉嫌违法用地、违法修建的行为立案5件,依法制止拆除违章建筑7户,建筑面积310平方米,督促自行拆除违建3户170平方米。
11.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增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镇所全体人员、各股室中心工作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强调服务态度;二是再次书面去函财政局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准备验收材料。
12.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动真碰硬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通过会议部署、信访渠道、12345热线工单、张贴线索征集公告、下发工作提示单、询问走访、查阅征地补偿资料等途径,对不动产“登记难”、征拆领域开展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截至目前上报不动产、征拆领域问题11个,移交问题线索4条,立案率100%。二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11个,整改率100%。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已制定并印发《镇远县集体土地征地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四是强化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因履职不到位,被纪委警告处分2人;同时对不动产全体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要求深挖细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线索,主动排查,动真碰硬。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找得不牢,持续纠治“四风”缺乏定力,内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洁风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并印发《镇远县自然资源局干部约谈常态化实施方案》;二是党组书记于2025年10月份对班子成员、各股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进行全面约谈;三是各班子成员于2025年11月对分管股室进行约谈。
2.从严监督教育管理干部有差距,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风险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班子成员及各股室中心执法廉政风险点动态排查,并建立台账,排查班子廉政风险点19个并制定防控措施,排查股室排查廉政风险点14个并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召开警示大会,并组织在职支部与退休支部一起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上专题党课;三是严格落实受处分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健全跟踪回访、谈心谈话、帮带提升、动态考核机制,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和作风状况,督促其深刻反思、认真整改;严格执行处分影响期相关规定,规范考核、任用、待遇等事项,不“一处了之”、不放松监管,同时做好思想疏导与关心关爱,帮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推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3.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不够扎实认真。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22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并作出要求;二是明确专人负责拟定中心组会议方案。
4.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配合税务部门进行催缴,已缴纳入库2172万元,剩余部分仍在催缴中;同时研究制定《镇远县自然资源局规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制度》;二是下达通知督促现有矿山企业及时计提基金,并建立计提台账,同时制定督促计划,按期进行督促;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5.作风不严不实,部分干部工作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11月25日分管领导对耕地保护和调查监测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作风要实、底数要清。二是为贯彻落实2025年耕地保护工作,根据最新耕地保护工作要求,我局于11月13日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和乡镇所负责人召开业务培训,并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讲解最新耕地保护政策和技术规程,培训各乡镇开展全域摸排工作,安排部署本年度重点耕地保护工作,为下一步年度变更调查和过渡期方案编制奠定基础,切实落实本年度耕地保护要求。
6.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不严,工会活动经费支出不合规。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发现的差旅费重复报销问题,已追缴违规款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已完善镇远县自然资源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出差结束后1个月内须办理报销,实行“经办人自查+局办公室初审+财务室复审”三级审核制,明确工会活动支出一律从工会账户支出;并组织全员学习《差旅费管理办法》《贵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贵州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等制度。
7.未按规定合并单位银行账户。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核查账户现状,形成《银行账户注销清单》;二是注销镇远县自然资源储备开发和生态修复中心2个账户及镇远县土地交易中心1个账户,资金已转入财政代管账户。
8.部分工程项目档案材料不完整。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成项目档案归档;二是已建立完善我局项目管理制度,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9.执法不严,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执法工作推进会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二是完善案件审理制度,不定期召开案件审理会;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并上墙。
10.对探矿占用耕地修复治理工作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已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2家,正在编制方案。另外1家为金堡冽洞铅锌矿已报县政府列入历史遗留矿山,拟由我局组织实施治理。
11.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土地整治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并取得验收意见;二是召开会议部署,于2025年7月30日上午召开全县农村房地一体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我县农村房地一体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三是制定五定工作表,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单位,明确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四是主动担当和作为,积极争取资金,加大人员组织力度,努力推动工作向前赶,该项工作全州排位上前三名;五是开展宣传活动,在㵲阳镇灵角寨路口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深入芽溪新城社区和芽溪村耕地保护宣讲活动,同时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等;六是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宣传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查询平台;七是自规划编制以来,我局对接各乡镇,收集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并于2025年10月14日下发工作提示,请各乡镇再次对所属村庄规划用地布局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是否充分保障村民建房及各类项目建设的近期与远期需求,以便及时纳入规划。
(三)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够到位,距离打造人民落实的规范机关有差距
1.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部分重大事项决策未充分体现班子成员意见。
整改情况:2025年9月22日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学习并作出要求。
2.个别党组成员长期不履职。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2025年12月3日召开党组会组织学习《州自然资源局对各县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年终考核实施方案》,会议要求要对标考核内容,履职到位,坚决做好相关工作。
3.党员教育管理不严,个别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一是10月27日对聂某某进行提醒约谈;二是党总支于2025年10月20日研究党支部考勤办法,并下发文件。
4.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有差距。
整改情况:党总支于2025年10月20日研究党费收缴工作,明确由支部组织委员为党费收缴员,专职负责党费收缴;10月10日经党组专议研究,明确唐琳和姚伦娜为党务工作专职人员,每年年初逐一核实党员党费缴纳金额,建立“党员党费缴纳台账”,于年底进行公示,不断规范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干部选用不严谨,人岗相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轮岗制度,并于7月28日进行羊场、㵲阳、大地等10个岗位共计10人的轮岗,下一次的轮岗将参照《镇远县自然资源系统轮岗制度》执行;二是针对专业需求,于2025年11月21日向人社局申报需求计划表,计划招录3人,其中专业技术岗2人,管理岗1人,着重补齐岗位人员。人社局已于2026年1月29日同意招录补齐岗位人员,以上3人将与全县公开招聘统一进行招录;三是完善各岗位实施方案,明确岗位标准与选配依据。
6.长期抽调基层所干部不退还。
整改情况:已全面梳理现有借用人员,建立台账并分析每个岗位人员情况,确保不削弱基层力量。
7.专业人才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符合条件的在编干部,已全部通过行政执法资格网络培训并完成考试,新增56人取得执法证。
(四)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1.落实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于9月5日召开专题推进会,逐项研究反馈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职责,将整改任务分解到人,要求倒排工期,确保整改到位。
2.2021年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面积18.55亩,已完成剩余4个未整改图斑红线范围测绘,其中3个待村庄规划完成后组卷报批,另外1个需要园区谋划为基础设施用地才能组卷报批。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明确责任领导及股室,对未完成事项建立台账、动态跟踪,集中攻坚,实行“对账销号”。
二是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对复杂历史遗留问题,组织专题研判,统筹资源协调解决。对需长期推进的任务,制定阶段性目标,持续深化整改。
三是标本兼治,巩固成效。将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完善长效机制,促进治理能力提升。适时公开整改进展,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5-571545;电子邮箱9283599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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